凡在超过50米的高层以及高空、悬空施工作业,都应纳入施工企业项目管理重大危险源的范围。工程项目部要建立高处作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台帐,定期对相应人员的身心健康情况予以确认。针对高发状态的高处坠落事故,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日前发文,为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“开方”。
市安质监总站以召开座谈会、专题调研等方式,结合日常监督中遇到的一些共性问题,为预防高处坠落开出“处方”。除了前面提到的两条外,还要求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高处作业施工,加强对高处作业的管理力度、技术深度和现场的控制度。施工作业前,必须制订预防的专项措施(方案),并明确交底、验收、巡查责任人。高处作业实行事先申请制度,必须经项目部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,每次作业前必须进行班组安全技术交底。


